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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信用中国(湖南)网站消息,近日,湖南省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对湖南胜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长县执安罚字﹝2022﹞第164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长县执安罚字﹝2022﹞第164号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3-04-19
处罚内容罚款:叁万元整(¥30000)。
罚款金额(万元)3.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
违法事实2022年9月20日15时0分,长沙县行政执法局黄花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对湖南胜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主要负责人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情况。经查,湖南胜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已办理《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供应链服务、普通货物运输等,公司设置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现有14名从业人员。该公司提供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不能提供主要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明。经调查询问,确认湖南胜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违法事实,该公司实际经营负责人于2022年10月28日取得主要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明。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二项
处罚机关长沙县行政执法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012135555888XX
数据来源单位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012135555888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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