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田城)近日,鄂州市发改委公开回复咸宁城市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咸宁北站站前广场社会停车场停车收费,由60分钟以内免收停车服务费调整为停车30分钟以内免收停车服务费。

据记者了解,为配合咸宁北站站前广场整治行动,重点打击喊客、拉客、拼车等非法运营现象,咸宁市政府批准同意临时调整咸宁北站站前广场停车场免费停车时长,1月10日至4月10日期间,将停车60分钟以内免收停车服务费调整为停车30分钟以内免收停车服务费。4月11日起恢复停车60分钟以内免收停车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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