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关于2021年第七期和第八期储蓄国债(凭证式)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2021年11月10日至11月19日发行第七期和第八期储蓄国债(凭证式)。第七期期限3年、票面年利率为3.4%、最大发行量为150亿元,第八期期限为5年、票面年利率为3.57%、最大发行量为150亿元。

需要注意的是,本期国债为凭证式国债,一律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储蓄国债(凭证式)收款凭证,不得使用其他凭证;两期国债按照面值向个人发行,销售面值须为百元的整数倍,为记名国债,记名方式采用实名制,可挂失,但不得更名,不可流通转让。

储蓄国债有六大优点:一是信用等级高于其他债券和理财产品,安全性好;二是收益稳定,利率高于同期限银行定期存款;三是变现灵活,兑取快捷。四是发行期数多,每年3-11月的10-19日发行;五是购买起点低,100元起,以百元为单位购买;六是购买便利,全国约13万个银行网点和部分银行的网上银行销售。

两期国债由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通过网点柜台代售,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北京银行、上海银行、南京银行、广发银行、杭州银行、宁波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江苏银行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22家承销银行的营业网点的柜台代售。(楼建明)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