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桐庐新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获准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9.1亿元的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本次债券也是全省首支获批的用于省级开发区建设的新型城镇专项企业债券。

据了解,2020年8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发行指引的通知》,正式推出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该类专项企业债券有利于加快补齐县城公共服务设施、环境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产业配套设施等短板弱项。

本次债券发行人桐庐新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主要负责桐庐经济开发区建设以及相关国有资产运营。浙江桐庐经济开发区1994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是首批通过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设立审核、公告的省级开发区之一,也是浙江省省级开发区中规模大、功能全、最具竞争力的先进开发区之一。桐庐经开区去年实现规模工业总产值347.1亿元,财政收入44.3亿元,规模工业企业达到215家,目前区内医疗器械产量占全国市场的约三分之一,外销额占全国外销额的约二分之一。

据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浙江桐庐经济开发区积极响应国家发改委专项指引,梳理经开区范围内智能标准生产设施项目需求,将本次专项企业债券募集资金精准用于电子信息、卫生医药医疗器械、新能源新材料三大区域优势产业。此次债券计划募集的9.1亿元资金,0.8亿元用于新材料小微园建设工程,2.1亿元用于桐庐经济开发区55号工业用地桐庐医疗器械产业基地建设项目,2.2亿元用于桐庐富春江科技城电子器械基地项目二期,0.6亿元用于桐庐富春科技电子器械基地改造一期工程,3.4亿元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本次债券发行后,将有力推动桐庐经济开发区深入实施产城融合战略,加快区域内电子信息、卫生医药医疗器械、新能源新材料等主导产业培育,以强化链主企业培育为先导,壮大产业集群,鼓励和支持产业向新兴领域拓展,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条。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将有力支持县域产业升级、协调区域发展、提高发展质量效益,也是落实推进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重要举措。”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刘金洋 发改宣 章舜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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